文:貓奴心理師 / 圖:取自網路
記得十八歲那年,看了一部讓我印象深刻、霸凌性少數族群的電影,叫 <男孩別哭>,它改編自1993 年美國的真實事件,當年觀看時,到最後幾乎不忍卒賭。
很遺憾的,從1993年~2016 年,整整過了23 年,如今我在台灣看到的,或許沒有像<男孩別哭> 的情節這麼令人髮指 (強暴並殺害那位自我認同是男性的女性),但其實也只是把肢體暴力與性暴力,化為身為多數的文字暴力 (扭曲、抹黑、污名化、造謠)。
那些極力反對婚姻平權的人們,我很想對你們說,我不相信你們身邊的親朋好友們,完全沒有一個是可以受惠於此法案的弱勢族群,不知道你們是否曾思考過,當你們堂而皇之地公然壓迫、歧視、污名化同性戀的同時,也同時在傷害你最愛的,或最愛你的親朋好友?
甚至,你未來的下一代,有沒有可能會成為可以受惠於此法案的弱勢族群呢?會不會有一天,當你的孩子哭著對你說,他/她的同性情人,因為台灣同性婚姻尚未合法、因為多數人對同性戀的歧視,最後棄他/她而去,找個異性另行嫁娶,讓他/她非常心碎時,你是否會後悔當年自己為什麼要如此大力阻撓這群人得到幸福,沒想到最後反而害了自己的孩子?
還是,即便到了那一刻,你就會化身為心理工作者眼中「需要輔導」的家長,把小孩拎來精神科,要求醫師、心理師讓他/她「變回」異性戀呢?
至於收養議題,目前沒有哪個具有信效度的研究確實指出,異性戀收養的小孩,會比同性戀收養的小孩來得健康或有成就。而,如我們所知,同性戀配偶可能養出異性戀的孩子,異性戀配偶也可能養出同性戀的孩子。重點是,同性戀又如何?異性戀又如何?會有這樣擔心的人 (擔心有小孩讓同性配偶收養,會是在「不健全」的家庭下生長),只是反映出,你對同性戀的歧視而已。
「歧視」是人/社會/文化造成的,不是「本來就這樣的」。如果這個社會沒有歧視同性戀的人,何來「小孩被同性戀配偶收養,會被其他人歧視」的問題?帶壞孩子的,是這群充滿歧視卻自以為優秀正常/政治正確的人,而非爭取應有權益的同性戀族群。
政治大學心理系李怡青副教授2013年整理了一篇非常清楚完整,對於同性戀親密關係與家庭功能探討的學術文章,對於同性戀是否會「關係混亂」、「影響孩子心理發展」有疑慮的人,請仔細閱讀這篇轉貼伴侶盟網站的文章。
http://tapcpr.files.wordpress.com/2013/11/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7a094e7a9b6e695b4e79086_final.pdf
非常感謝李老師願意站出來盡一份學術責任,避免似是而非的偏頗言論無限蔓延。請護家盟不要再繼續誣衊扭曲婚姻平權草案,或引用收案有問題、方法學不夠嚴謹的研究,做人要憑良心,請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,散播不合事實的言論是不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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